按照龙泉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龙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职责、权限
(一)承担市域内(除高速公路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二)承担市域内交通工程监督和渡口安全管理行政执法职责。
(三)承担市域内超限运输执法工作和超限运输监测站(点)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投诉的处理;负责交通运输处罚案卷和巡查、稽查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整理归档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案件处理工作。
(七)参与重大或跨区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全县国家重点物资、战备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承担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具体见附件。
2.龙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名单(2022.12.28).docx
9.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体育彩票:印发《中国体育彩票:实施行政诉讼跨域管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pdf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4日